1 各车间生产内容、定员及生产指标
结合各场现场人员、圈舍、工作精细程度、劳动强度以及节律周期、出栏形式等实际情况制定各车间的生产内容、定员及生产指标。以拥有1 000头基础母猪的猪场为例,以周为生产节律,生产工艺流程分为配种、妊娠、分娩、保育和生长肥育5个阶段。配种阶段(包括妊娠前期):从断奶至配种后42天;妊娠阶段(包括妊娠中期、后期):从妊娠42天至妊娠107天;分娩阶段:母猪从妊娠108天到产后28天断奶,仔猪28日龄断奶,原圈饲养1周,35日龄转至保育;保育阶段:36日龄至70日龄;生长肥育阶段:71日龄至170日龄左右出栏。
1.1 配种妊娠车间
(1)生产内容:饲养公猪、妊娠母猪、后备猪等以及配种、育种等工作。
(2)生产定员:主管1人,公猪饲养员兼配种员1人,妊娠前期饲养员2人,妊娠中期饲养员1人,妊娠后期饲养员1人,后备母猪饲养员1人。本车间计7人。
(3)生产指标:可繁母猪年平均产2.2窝以上;每头母猪窝均产活仔10.5头以上;配种分娩率85%以上;健仔率95.00%以上。
1.2 分娩保育车间
(1)生产内容:哺乳母猪、哺乳仔猪、保育仔猪的饲养管理工作。
(2)生产定员:主管1人;兽医1人;产房饲养员7人,每人饲养30头哺乳母猪及其哺乳仔猪,保育饲养员3人,每人饲养保育仔猪580头以上。本车间计12人。
(3)生产指标:①产房:28日龄断奶,35日龄转群时平均体重在10千克以上,仔猪窝均转群在9.5头以上。②保育:70日龄转群时平均体重在28千克以上,料重比1.6以下,育成率98.00%以上。
1.3 生长肥育车间
(1)生产内容:生长肥育猪的饲养管理工作。
(2)生产定员:主管1人;兽医1人;生长肥育饲养员12人,每人饲养肥育猪400头。本车间计14人。
(3)生产指标:170日龄体重达100千克以上;成活率97.00%以上;料重比3.0以下。
2 工资计算方法
(1)工人工资=基本月工资+批次效益工资+其它补助;其中,批次效益工资=本批次生产分数完成比例×300元/月÷30天×本批次生产天数,分数完成比例=本批次生产分数÷本岗位300元所对应的分数基数。
(2)各车间主管、兽医的工资=基本月工资+效益工资;其中,主管、兽医效益工资=本车间饲养员本月所有结算批次的平均效益工资×1.5。
(3)场长、副场长的工资=基本月工资+效益工资;其中,场长、副场长的效益工资=主管、兽医本月平均效益工资×2。
3 生产分数计算方法
3.1 公猪饲养员兼配种员、妊娠前期饲养员、后备饲养员分数计算方法
(1)窝均产活仔为10.5头时分数为1 000分,窝均产活仔每增减0.01头奖罚10分。
(2)生产分数与效益月工资基数标准:生产分数基数为1 000分,效益月工资基数为300元。
3.2 妊娠中期、后期饲养员分数计算方法
(1)健仔率为95.00%时分数为1 000分,健仔率每增减0.01%奖罚10分。
(2)生产分数与效益月工资基数标准:生产分数基数为1 000分,效益月工资基数为300元。
3.3 产房饲养员分数计算方法
每批次按30头母猪计算。1)28日龄断奶,35日龄转群时体重在9.5千克以上(含9.5千克)的合格仔猪,每千克计1分;体重在7.0~9.5千克(含7.0千克)的合格仔猪,每千克计0.6分;体重在7.0千克以下的仔猪,每千克计0.4分;35日龄转群时,若窝平均活仔数超过9.0头,则超过部分每头奖励10分。2)生产分数与效益月工资基数标准:产房分数基数为2 000分,效益月工资基数为300元。例如,某一批哺乳仔猪28日龄断奶,35日龄转群时体重在9.5千克以上(含9.5千克)的合格仔猪有270头,重量为2 970千克,每千克计1分,则分数为2 970分;体重在7.0~9.5千克(含7.0千克)的合格仔猪有25头,重量为200千克,每千克计0.6分,则分数为120分;体重在7.0千克以下的仔猪有5头,重量为30千克,每千克计0.4分,则分数为12分;35日龄转群时本批次有300头仔猪,窝平均活仔数为10头,则按窝平均活仔数9.0头计算,超过30头,每头奖励10分,则奖励300分。则本批次的生产分数=2 970+120+12+300
=3 402分;本批次效益工资=本批次生产分数完成比例×300元/月÷30天×本批次生产天数=3 402分/2 000分×300元/月÷30天×42天=714.42元。
3.4 保育饲养员分数计算方法
每批次按580头仔猪计算。1)70日龄转群时体重在15.0千克以上(含15.0 千克)的合格仔猪,每增重1千克计0.2分;70日龄转群体重在15.0千克以下的仔猪,每增重1千克计0.04分;料重比:70日龄时,料重比为1.6,每增减0.01罚或奖10分;死淘率:该阶段死淘率2.00%,每增减1头罚或奖30分。2)生产分数与效益月工资基数标准:保育阶段分数基数为2 000分,效益月工资基数为300元。#p#副标题#e#
3.5 肥育饲养员分数计算方法
每批次按400头肥猪计算。1)肥育期间,每增重1千克计0.1分;料重比:料重比为3.0,每增减0.01罚或奖20分;死淘率:该阶段死淘率3.00%,每增减1头罚或奖50分。2)生产分数与效益月工资基数标准:肥育阶段分数基数为2 000分,效益月工资基数为300元。
4 补充规定
4.1合格猪,指各阶段转群时,达到相应阶段体重标准且无疾病的猪只。
4.2健仔,指初生重在1.2千克以上,产后12小时内能自行站立、行走并具有吮乳能力的仔猪。新生畸形仔猪(包括八字腿、锁肛等各种非正常仔猪)不计入活仔。
4.3日龄,是指特定猪群的加权平均日龄。产房、保育和肥育阶段若因生产需要有提前或延迟出栏时,其总分数=实际分数÷实际饲养天数×该阶段正常饲养天数。产房、保育和肥育三阶段正常饲养天数分别为35天、35天和100天。
4.4在各指标考核计算中均采用四舍五入的原则,其中活仔数和发情配种率只保留1位小数,健仔率、头数、重量(增重)、死淘率和料重比只保留2位小数,生产分数不保留小数。
5 说明与讨论
5.1 使用此方案的条件。此方案完全建立在规范的生产节律、数字统计和全进全出制度以及明确的岗位分工基础上的。
5.2 此方案的优势。目前很多方案中将效益工资直接与生产总量、指标挂钩,而很多规模化猪场因为行情的原因在不断调整生产总量,进而需要调整方案,否则就会人为影响员工效益工资;将效益工资直接与指标挂钩,若指标考核标准偏高或偏低,不足以调动员工积极性,此方案有效避免了这方面问题。而且此方案综合考虑了生产中某一阶段众多指标,按各指标的重要性设置分数,针对性更强;此方案如需调整,只需调整生产分数与效益月工资基数即可,简便易行。
5.3 此方案是规模化猪场众多效绩管理办法中的一种,比较适用于商品猪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