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国的养猪模式正在从以千家万户为主向着规模化养猪为主转移,如何调动饲养员的积极性,是提高猪场饲养管理水平,落实各项技术措施的基础。调动饲养员积极性的有效方法是指定承包责任制,以记件制的形式给饲养员发放工资,使饲养员的经济收入在完成和超额完成承包指标的前提下有所增长。经调查凡实行承包责任制的猪场生产水平,经济效益普遍好于没有实行承包责任制的猪场。 现将一个母猪饲养量550~600头,年出栏商品猪10000头的猪场饲养员承包责任制刊登出来,供同行们参考。 饲养员承包责任制(工资计算方案) 3、肥猪栏 (1)按猪增重计算工资,每公斤增重发工资0.08元。 (2)猪死亡率1%、残次率1%、超过或不足死亡按每头30元奖赔,残次按每头15元奖赔。 (3)增重的料肉比要控制在2.6~2.8:1之间,低于2.6:1和高于2.8:1的部分饲料按10%奖赔。 (4)每头猪供小猪料100公斤,其余为中猪料,猪80公斤以后喂大猪料。小猪料超出规定的用量要赔差价。 4、配种员、保胎栏饲养员 (1)配种员按出生健康活仔猪的头数计工资,每出生一头健康正常仔猪发工资1元。 (2)每窝的平均产仔数要求达10头,每增减1头按0.5元奖赔。 (3)每月产仔窝数不得少于90窝,每少1窝扣配种员工资5元。 (4) 保胎栏饲养员每出生一头健康正常小猪发工资0.9元,当月产仔窝重要求达14~15公斤,平均窝重低于14公斤,当月赔100元,平均窝重高于15公斤,当月奖100元。 |